晚上收看黃子華的”志雲飯局”。他說一早已銷定要做演員的目標,所以,無所不用其極,參加TVB編劇訓練班及司儀比賽,做港台又做商台,每跟做演員有關的,他都願意去幹。
做廣告公司的時候,有次工作表現不理想,上司陳先生說,要”用心來做”,工作才會做得好”。
做8號仔的時候,公司有很多很多人及部門,人事複雜,很多時候做的事都沒有方向,其實有很多可以偷懶的地方。上司賭神跟我說,”不要為做而做,要想清楚為甚麼要做才做”。

想想,工作為了甚麼?金錢、人生經驗、擴闊生活圈子,不枉此生、滿足感、完成人生夢想…?!
要是工作只為了金錢,為做而做,不會投入用心去工作,害怕要”狽鑊” ,對工作不求有功,但求無過。對做人做事不投入,沒有丁點與承擔,難望有作為,這種人,不會是做大事的材料,也不會是獲得多最多的金錢的一位。工作,當你只把工作視之為生財工具,確實會產生以上心態。久而久之,討厭自己的工作,甚至討厭自己。
不能亦不會這樣清高,說工作只為滿足感及完成人生夢想,但最起碼金錢以外,也要對自己、對人生有個交待。不要為金錢勉強自己做不喜歡的事情,那末,永遠不會做得好。工作,最起碼是自己喜歡的,也定下一些目標讓自己完成。賺到金錢以外,也創造一個精彩的人生,這是金錢買不到的。
就像黃子華一樣,窮追不捨下,做到一個被認同的演員。把心願完成,賺得到的滿足感,永遠跟著自己,比金錢也來得寶貴。Nov 4, 2007 10:42 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