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th Nov 2006
剛從雜誌上看到一篇文章,標題是”當女人遇上科技”,不得了,說成女仕們都是高科技白痴,擁有PDA Phone及遊戲機便是愛追求高科技,那便是女人遇上科技。其實O2及NDS的捧場客,不少都是女性!
不能否認,我很喜歡科技產品,我會願意花錢買一個O2電話多於買一個名牌手袋。喜歡科技帶來的方便,更喜歡挑戰使用新科技。來看看我的科技CV
1. 隨身聽
第一代隨身聽是Sony Walkman!音樂再不焗限於電視及雙卡式機了,走到街上都可以聽歌。我還要自製playlist,從家中那間雙卡式機以帶過帶方式,錄製一盒自家Walkman Cassette。後來到加拿大,CD盛行,但車內並沒有任何CD裝置。老爸從香港找來一個Sony 汽車專用的Discman盤,據說是防震,雖然久不久還是會跳線,但以90年代初來說,那已經是時代尖端,金山阿毛至今還能記起那個Discman盤呢。約於大學時代,Cassette帶日漸末落,取而代之是MD,我第一部MD是Denon黑色大大部MD機,體積跟Sony Walkman不遑多讓。這間Denon是日本來的水貨,要專情到旺角友誠才可以買到。輾轉轉了五、六部MD Walkman,每一部都是損壞後才購買,因為除了由Short Play進化到Long Play,MD的發展不太大。MD機又式微了,換來是MP3機,第一部MP3機不是名牌,是到旺電買的韓國貨。MP3機的賣點是小巧精緻,那時候有128MB已是上等,約有40隻歌,跟MD差不多。後來我換上一部Samsung 256MB的MP3,至今還保存,始終它體積小巧,使用十分方便。現在的袋裡的隨身聽是ipod Photo 60GB。我對ipod是後知後覺,多年前唐生已常常點名讚賞ipod,我只當他獨鍾愛ipod,那時候的ipod十分重,跟我當時的MP3機根本不能相比。兩年,買了部ipod mini,嘩!有4GB,足足有千多首歌,比那個256MB Samsung MP3機多出16倍,體積都只是三倍。泥足深陷下,我要60GB ipod,內有5千多首歌,完全滿足我這個歌迷。ipod最吸引是itune software,我自製多款playlist,不要忘記,我從Sony Walkman開始已經喜歡自製playlist。而經過上次那個溫哥華/阿拉斯加之旅,ipod又可以聽歌,又可以儲相。都是那句,可以遺失那兩箱行李,卻不能沒有ipod。
2. 手提電話
第一部手提電話是Motorola摺龜,是老爸從加拿大買回來。那時候從外國買回來的電話,只能到和記上台,還要老遠走到其黃埔花園總部開台(那次是我首次踏足黃埔花園),要先登記及等候個多月才能上台。老爸不能等,便自行在香港買一部,而這部加拿大來的龜便成為我第一部電話。不得了,那時候同學用天地線都已是潮流先鋒,我那部龜型到不得,那管整間大學校舍都接收不到。在手提電話上,我較顧及體積及功能,沒有大攪作,我不會特別換掉。其中一款我認為是大製作,且願意在2000年動用3千3元購買水貨的,那便是Nokia 6210。體積小,可以只製鈴聲,還能換殼,高峰期我擁有十多個殼。用了三年多,還能以$500元售出,怎不是經典。現今我也是Nokia fans,有部weekend專用的Nokia 6280,功能一流。
3. PDA
第一部PDA是Palm,於99年購入,那時候我認為是劃時代,它代替了我的用了多偏年的Casio電子電話簿。這部Palm一直用到2003年壽終正寐我才換上另一部Sony PDA,那部PDA質素不太好,那個電池只能捱兩天。然後我停用了PDA一段時間,直至我於去年遇上O2 Mini!又是另一個劃時代,因為等於我從前的Casio電子電話簿變成了電話!還能check email,用Excel,Work,開八字命盤,看影片等等。只是那個O2 Mini操勞過度,講畢電話不懂自己收線,用的又是舊OS,近日才換上O2 Atom。對呀!我還是喜歡O2呀!離開公司工作,不能沒有O2。
4. 數碼相機
我喜歡攝影,第一部數碼相機是媽媽送給我的,那是Sony用Floppy Disk的相機。又是一突破,攝影不用菲林,那當然質數很差,於1998年來說,已經是最好的。98年,我只購買Pocket Size的DC,真正自問附錢買有Konica Minolta及現在的Canon IXUS。8年多來,我還是菲林機fans,因為具質素的DSLR太昇貴,我常菲林機也可以,直至回溫哥華前,我才買了Canon 400D。要是大家喜歡攝影,這部機絕對值得推介。價錢已是一個合理水位,質素十分理相,操作也簡易,當然我也是Canon派的人。
5. 遊戲機
小時候很希望有部雅達利遊戲機,但又不特別熱衷打機。第一部遊戲機已是出來工作後購買的Playstation,然後是第一代Gameboy及color Gameboy,現在玩的是NDS,喜歡外型及遊戲。
6. 電腦
第一部電腦是小弟Form 1時,學校要上電腦課,舅父便跟他兩個人到高登砌機,那部是Apple 8088,大學時代,又是使用砌機。出來工作,我換上IBM Desktop,十分耐用,用上四年,那個底版才損壞。損壞後,又曾用回砌機,但不到一年便損壞。今天索性使用Notebook,方便、小巧。購買電腦的心得是,我還是信回名牌,IBM(現在是lenovo)及Compaq,耐用又易用。
現在科技發展已很成熟,說實話,已經難有那種”劃時代”的感覺。但我還是喜歡留意新型號,時刻與時並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