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天MSN的Nickname (家中的那個MSN)是19吋,正呀!不是朋友立刻MSN我,不知何解,男的、女的,都聯想到身材。我當然渴望有19吋腰,只是要說的是,我那個新的LCD Mon! 從前我對電腦的要求,是要快、sound card、graphic card都要最靚,第一代17吋大Mon,我早早換了一個(當時還常常向”唯一朋友”弦耀)。近數年,心境有變,竟然追求外在美及方便慳位,故都是用Notebook。但近日使用Photoshop,關始發現notebook那個Mon不夠”爽”,故此立心買了一個19吋,16:9的LCD Mon, Resolution調較到1440 x 900。用Photoshop真是很爽,開四個Windows都可以。新Mon,木村拓哉及言承旭的Wallpaper交替使用呀!一個字,爽! 22nd May 2007